个人所得税科普
为进一步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增加职工实际收入,国家在居民取得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前可以税前扣除的内容包括四大方面,并且范围在逐步扩大。
首先是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个税起征点。根据法律规定,对职工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每月5000元执行,全年累计减除费用总额为60000元。
目前在实际执行中,有上年度全年累计应税工资不超过60000元的人员,次年扣税时会直接将60000元免征,也就是即使前几个月每月有超过5000元的收入,仍然不收税,直到累计超过60000元后再扣税,导致部分员工上半年收入虽然高但不扣税,下半年收入降低或持平反而多扣税的情况。
然后是社保费用专项扣除,专指社保个人部分,也就是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从工资薪金内代扣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4个项目。
接下来,是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还允许额外扣除的,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个项目。具体内容参照集团微信公众号之前所做的“个人所得税”APP用法解读和政策解读内容。
下面发放前面两篇文章的链接:
【请您关注】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读【请您关注】官方APP“个人所得税”使用教程
最后是近期大家普遍关注的个人购买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职工在各商业银行等渠道自行购买个人养老金时,按照每月1000元限额标准,累计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中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个人养老保险产品是在购买时可以抵扣个税,但是未来领取时要按比例纳税。
最后一点,每年汇算清缴于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截止,大家可以到个人所得税APP上查看自己的税款缴纳情况,如有多缴可以进行退税。有需要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的,也可以补充后再退税,享受国家税收福利,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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