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医院集团全面执行《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2015〕16号)、《淮南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淮医改办〔2015〕1号),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其中有些费用降了,有些费用涨了,对市民来说,医疗费用支出究竟会产生哪些具体变化?
【总体目标】理顺参改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根据规定,4月1日起,将取消全市公立医院和参加改革的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下同),同时合理降低药品、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治疗、护理及部分中医价格进行补偿,以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运行补偿机制。
概括起来就是‘有升有降、结构优化’,通过改革补偿机制,破除以药养医,建立一个充分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医院良性发展,基本医保持续健康运行,群众就医负担总体不增加。
【调整目录】把“物”的价格降下来,把“人”的“价值”提上去
1.取消15%的药品加成率。医院药品按照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销售,无采购限价的药品按照备案采购价销售。
2.降低医用设备价格。医院CT、磁共振和超声设备检查在现行价格基础上各降低10%。
3.提高长期偏低手术、治疗、护理及部分中医服务类价格。根据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医院治疗价格提高20%,一、二类手术价格提高35%,三、四类手术价格提高50%。另外,为鼓励中医发展并考虑优质护理的因素,本次医改适当提高了中医医疗服务和等级护理价格。
4.完善诊察费项目价格。医院设立普通、专家(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和知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江淮名医、省学术带头人、省名中医)门诊诊察费。诊察费设西医诊察费和中医辩证论治,挂号费、病历纳入诊察费。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保留方便门诊。
5、实行分级定价。对不同级别医院实行分级定价,即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100%,二级医院执行90%,一级医院执行85%。
6、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7、对精神类、传染类等专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同级财政部门适当增加补助,以保障正常运转。
【特别提示】特设方便门诊,部分价格调整后位于全省“谷底”水平
根据规定,为了方便患者,在本次医改中,各参改医院将设立方便门诊,对那些单纯购药和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要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每次的诊察费为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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