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尊龙凯时集团于2013年11月委托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承担淮南尊龙凯时集团尊龙凯时凤凰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淮南地区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速凤台县凤凰湖新区以及凤台县城市化进程,提升凤台及周边地区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经凤台县人民政府与淮南尊龙凯时集团协商,决定由双方共同建设尊龙凯时凤凰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于2013年3日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凤发改[2013]63号。项目选址位于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十里东路以东、新区路以北,规划总占地约80000平方米(约120亩),建筑面积约154902.83平方米,建设门诊综合楼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床位1000张,总投资30000万元。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其中PM10日平均浓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2.89,主要受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扬尘影响。
(2)水环境现状评价:监测结果表明,架河监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淮河的监测项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要求,其中COD在监测时期出现超标现象,主要超标原因为受区域农村面源污染影响。
(3)声环境现状评价:监测资料显示,项目区域内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新区路道路交通噪声满足4a类标准要求。
三、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
医院真空燃气热水锅炉的燃料选用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时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SO2、烟尘、NO2的产生浓度分别为:3mg/m3、19mg/m3、50mg/m3,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食堂油烟主要来自于食堂的烹调、油炸食物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油烟,经静电油烟机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净化效率85%,净化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为1.125mg/m3,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要求,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强制通风,并设立通风竖井,换气次数为6次/h。车库内汽车尾气主要是车辆停泊和驶出时怠速、短距离行驶产生的尾气,因作业时间较短,产生污染物量少。
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设置在污水处理站设在项目西北角绿化带内,单独设置一个污水处理间,与其他设施分隔。污水处理站在运营时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主要成分是氨和硫化氢。建设项目将污水处理装置设置在地下,并将发生强烈恶臭的构筑物进行封闭,通过引风装置将恶臭气体送入相应的净化装置进行活性炭吸附脱臭处理后,尾气通过绿化带中5m高的排气筒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恶臭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值以及厂界浓度限制满足相关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2)水环境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病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办公区生活污水等,产生量为235025t/a。废水经院内污水站“接触氧化法+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的要求后,一起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架河。
(3)声环境
对照评价标准,对项目建成后预测数据分析评价表明:项目建成后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明显。项目场界噪声可以满足现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院方严格执行国务院[2003]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2003]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对产生的医疗进行分类、收集、消毒处理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生部门清运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淮南尊龙凯时集团组织建设的尊龙凯时凤凰医院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城市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当地公众支持本工程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只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淮南尊龙凯时集团
建设地址:淮南市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54-6895115
单位名称: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2号
联系人:陈 燕
电话:0551-6286448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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